问题 | 欠债夫妻离婚如何承担责任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合法有效存续期间所发生的债务问题,离婚后对于负债责任的分担状况,需依据多种实际因素进行谨慎判定。
若是此笔债务的形成目的在于维系和提升夫妻共同生活品质、从事共同产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完全源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思表示,那么即便夫妇离异,双方仍然有义务携手合作,共同承担偿还欠款的法律责任。 然而,若有充分证据表明某项债务仅为一方以其个人名义所负,并且超过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同时债权方无法提供充足的证据来解释为何这笔债务被视为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结果,那么此类债务便应归类为个人债务,由负债的一方独自承担相应的偿还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