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有债务怎么处理好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离婚事宜的时候,如果有债务牵涉其中,那么其处理方法无疑应该依据债务的性质与产生原因进行深入分析与判断。
如若涉及到的是配偶之间共同的债务问题,那就应该按照通常情况处理,视为应当由这对夫妇共同承担相应责任。 例如,涉及到夫妻共同生活所需费用开支、共同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所产生或构成的债务以及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和决定而产生的债务等。 然而,对于那些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某一方以个人名义所欠下的债务,如果这些债务超过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范围,那么这些债务并不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但如果债权人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这些债务实际上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和决定而产生的,那么这些债务也可以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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