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一方欠款另一方不知情怎么起诉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若一方对外负债而其配偶对此毫不知情,当此种情形发生时,不知情配偶在选择启动法律程序前应首先明确其诉讼意图以及具体的诉讼请求。
如果其目的在于主张涉案之债并非为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债务,那么其必须积极搜集各类相关证据,比如证明借款并未被用于家庭日常开支或其他对价性支出,或者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确实对该笔债务毫不知情等等。 在正式启动诉讼程序之前,当事人还需确定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以便将案件提交至相应的司法机构进行审理。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此类纠纷通常由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 但若被告的住所地与其经常居住地并不一致的话,则由被告的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负责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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