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一方欠债能否起诉夫妻双方财产纠纷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妻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如出现夫妻其中一方向他人负债的现象,涉及是否有权对配偶提起诉讼解决财产纠纷问题时,需深入分析具体细节。
若此笔款项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则债权人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相关责任。 举例来说,如果这笔款项乃是为了维持家庭正常生活所需而产生的债务,或者即使其数额超过了家庭日常生活的需求范畴,但债权人能拿得出证据证明这个资金使用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投入生产经营活动或基于夫妻二人的共同意愿达成共识的情况之下。 然而,如果此笔款项是由夫妻中的一方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范围而产生的债务,并且债权人无法提供证据证明这笔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投入生产经营活动或基于夫妻二人的共同意愿达成共识的,那么这就属于个人债务,债权人无权对夫妻双方提起诉讼解决财产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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