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欠银行贷款可以一方承担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夫妻二人决定离婚之时,针对向银行所借之款项,双方可以达成协议将其归咎于某一个人来承担。
然而,这种情况需符合特定的先决条件及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若夫妻双方能够就此达成共识,并且银行对此表示赞同,由某人独自承担债务也并非不可行。 若是债务源于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夫妻为共度日常生活或者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由于夫妻之间相互达成的反对意见而产生的话,即便在离婚之时约定由其中一方承担债务,银行仍然有权利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