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债务怎么承担法律责任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夫妻间的债务承担责任范围的认定及其依据问题,需根据债务的性质与成因予以具体分析。
通常情况下,若举债行为是由夫妻双方共同签署或得到其中一方的事后追认,从而表现出共同意愿的,又或是此类债务的产生源于夫妻关系保持期间,有一方以其个人名义负担的,用于维持家庭正常生活开支所需的债务,则该类债务通常会被界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并由夫妻双方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然而,如果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有一方以其个人名义负担的债务,其数额超过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那么这类债务便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范畴,除非债权人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该笔债务实际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而产生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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