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了还需要承担债务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之后究竟需不需要背负债务,这主要取决于该债务的性质以及实际发生的状况。
如果涉事债务被判断为夫妻俩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共同负债,那么即便是在离异后,他们二人仍旧对该笔债务具有共同偿付的责任。 然而,如若债务被断定为某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其个人名义为维持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负担的债务,那么这便属于该方的个人债务,应由其独自承担。 举例来说,当夫妻中的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其个人名义为了满足家庭日常生活的基本需求而承担的债务,通常会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如果某一方在家庭日常生活之外所承担的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该笔债务实际上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否则一般不会被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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