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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协议共同债务一方承担责任吗
分类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解答
律师解析:
在签订离婚协议的过程中,禀承法律精神,双方可就共同债务的承担达成共识,确定由其中一方承担。
然而,必须强调的是,此类约定往往无法完全规避债权人的权益保护问题。
参考《民法典》相关规定可知,离婚之时,对于夫妻产生的共同债务,理应由夫妻双方共同负担,承担连带责任。
若遇到共同财产清偿能力出现严重不足甚至财产分割归属为各自主权等情况,当事人双方可以自行协商确定债务的清偿方式和比例;
倘若协商无果,则由当地区级人民法院负责裁决。
具体而言,若夫妻勾画在离婚协议中,将原本属于共同承担的债务交给其中一方,这样的约定在夫妻之间具有约束力,但仅限于夫妻内部事宜。
若是债权人对此协议不知情,他们仍然享有向夫妻双方同时追索债务的权利。
在此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如果任何一方因为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的债务而出现经济上的损失,他们皆有权利根据离婚协议中的相关条款,向对方进行追讨并要求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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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8 18:3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