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确认夫妻共同债务管辖法院怎么判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夫妻间共同债务引发诉讼的适当管辖法院,该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往往依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来确定。
根据此原则,此类案件通常由被告的住所地所在的基层人民法院受理; 然而若被告住所地与其经常性居住地存在差异,则应将案件移送至被告经常居住地所在的基层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在处理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以及相关诉讼的管辖权问题时,司法实践中的情况颇为复杂,需要综合考量诸多因素,如债务产生的具体原因、资金用途、夫妻双方对于债务的真实意愿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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