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中一方的债务由谁承担责任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婚姻中的债务承担问题,其责任归属需依据具体情形予以审慎判定。
若某方配偶在婚姻持续期间,出于个人用途而以自己名义背负的债务超过了家庭日常所需,这并非普通意义上的夫妇共同债务,而是由举债者独自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然而,当债权人有充足证据证明此项债务实际应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管理或是基于夫妻双方向共同表达的意愿时,则情形将有所不同,此时可将此类债务视为夫妇共同债务,而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分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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