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债务如何分担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离婚事务中,关于债务问题的分配责任需根据债务类型进行具体明确。
若认定某项债务为夫妻共债,其主要原则即该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偿还责任。 此种类型的债务通常包含了夫妻双方共同签署或在事后来电认可等具有共同意识表示的课题,以及由婚姻持续期间的其中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承担的债务。 例如,夫妻俩为购置房产而联合向银行负债,那么该行为产生的债务便属于夫妻共债范畴。 当面临离婚问题时,夫妻双方理应先行讨论并达成协议来共同担当相应的还款责任; 如若不能协定出结果,则需由法院秉公断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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