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一方欠债另一方不知情怎么处理好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倘若出现一方背负负债,而其配偶对此一无所知的情形,需要应对措施须依据该笔债务的性质和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抉择。
一般的概念表明,若此等负债并未被投入到夫妻关系中的共处、共享的生产经营活动中,亦或是,其并非源于夫妻双方达成共同意愿的结果,那么在此种情况之下,通常会将这类负债判定为主贷人(即欠款一方)的独立债务,其未曾知情的配偶并不需为此偿还责任。 比如,假设有一方因沉迷赌博而负债累累,这种情况显然不符合夫妻共同债务的定义。 但是,当一方是出于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以个人名义负担的债务,这样的情况通常会被判定为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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