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之间一方不知情的债务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妇间若有一方在对方并不知情的情况下产生了债务,通常需要根据债项本身的性质进行具体分析,以确定其是否构成夫妻共同债务。
如果这些债务主要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所需,那么它们往往会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然而,如果这些债务已经超越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范围,则原则上不应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债权方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这些债务实际上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和决定而产生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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