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期间一方欠债一方不知道怎么办理离婚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存续期间,若其中一方在对方毫不知情的前提下欠下了巨额债务,那么这笔债务如何处理便需要依据其性质及具体情境而定。
若是这笔债务源于共同的家庭生活所需、共同投资行为或基于双方当事人共同意愿而形成,那么这种情况往往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之时,双方都须共同面对并承担这项责任。 然而,如果有充足证据证明此债务并不符合上述情形,同时在对方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也没有进行追认,就有可能被判定为负债方的个人债务。 因此,在离婚阶段,双方可尝试通过谈判解决这笔债务问题; 若双方对此事未能达成共识,他们还可选择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由法院依据实际情况作出公正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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