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发现对方有债务用承担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离婚之后发现对方背负有债务,您是否应当承担这笔债款?这需要依据实际情形进行审慎地评断。
若是这笔债务在您与前任配偶维系婚姻关系期间已然形成,并且被运用在了你们的共同生活开支、共同生产运作或源于你和前任配偶的共同决定之上,那么即便在离婚之后,您依然可能被要求分担这笔巨额债务。 然而,如果您能够提供确凿证据来证明这笔债务实际上属于对方的个人债务,比如对方在未征得您的同意之下擅自举债,将资金用于个人消费、参与赌博等非法行为,那么您便无需为这笔债务负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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