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后欠债怎么还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之后,关于欠款如何偿还的问题,其具体方式将主要取决于欠款的实际性质。
若这笔欠款被确定为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即便两人已经离婚,他们各自仍然具有不可推卸的共同偿还义务。 而所谓的共同债务,通常指那些为了满足家庭日常生活所需之外的,以及用于改善双方共同生活条件或促进共营事业发展的借款。 但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这笔欠款被认定为某一方的个人债务,那么就应当由该债务人独自承担起偿还的责任。 例如,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如果某一方以自己的名义,在家庭日常生活需求之外,向他人借入了款项,并且债权人无法提供证据来证明这笔借款实际上是用于改善夫妻共同生活条件、促进共营事业发展,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的,那么这笔借款便会被视为个人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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