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个人债务怎样分担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办理离婚手续期间,个人债务通常由负债人自行承担。
这里的个人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之前或之后,仅限于一方单独对外负担而无另一方参与的债务; 然而,这些债务并没有被应用于配偶双方的共同生活开支,或者未能享受到共同生产经营带来的收益,同时也并非基于夫妻共有的合意所产生。 例如,如果某一方因为进行赌博、非法毒品交易等违法行为,对他人背负了相应债务,那么这部分债务便是典型的个人债务。 值得强调的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要准确地判定某项债务究竟属于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需要结合多方面的因素进行综合考虑,比如债务的具体用途、夫妻双方的经济实力等等。 若夫妻双方对于债务的分摊问题已经达成共识,并且这个约定并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那么便应按照约定来执行。 但是,这种约定往往无法对抗那些善意的第三方债权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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