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债务一方不承认怎么办法律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假如夫妻间共同承担的债务遭到其中一方否认,那么便需采用相关的证据来证实这些债务的性质以及其具体应用途径。
首先,我们必须明确这个债务是否被用以家庭的共同生活需求,或是共同投入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是遵循了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愿。 在这样的情形之下,可以收集以下各类相关的证据材料:书证,例如借据、借款合同、银行转账记录等等; 物证,比如购买的那些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物品等等; 证人证言,例如了解借款情况的亲戚朋友们的证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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