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间债务怎么规定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夫妻之间的债权债务问题,相关法规的规定颇为繁琐,但总体上而言,可以归纳出以下几个基本准则:
首先是夫妻双方共同签署的债务合同或其中一方在事后来进行确认的债务,这类债务因具有夫妻双方的共识和共意而被视为共同债务。 其次是当夫妻中的一人在婚姻关系持续的时间段内,出于家庭日常生活的必要而以自己的名义承担的债务,此类债务亦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然而,如果夫妻中的一方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以自己的名义承担了超过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债务,那么这部分债务将不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然而,如果债权人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这笔债务实际上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那么这部分债务也会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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