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离婚欠的钱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过程中所产生的欠款问题,需要结合具体事实情况来进行处理和判定。
若涉及到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按照相关规定,通常会要求夫妻双方共同负担,共同偿还。 例如,在夫妇共度婚姻生活期间,由于家庭事务所需而承担的各类开支,如购买住宅或汽车等,一般情况都会被视为属于夫妻二人的共同债务。 然而,若在此期间,单方面举债从事超出家庭常规需求水平以外的活动,且债权人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这些负债已被用于支持家庭整体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夫妻双方曾达成过明确的共同意愿,则此类债务可以排除在共同债务之外,通常将被划分为个人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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