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欠债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出现一方负债的现象时,需对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剖析。
若债务产生的原因在于满足家庭日常生计所需,则此种债务往往会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责任,必须由夫妇共担相应还款义务。 然而,若是某一方所背负之债务超越了家庭日常生计所需范畴,同时债权人又无法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该笔债务的确应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事宜、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的情况下,那么这部分债务便应归类为该方的个人债务,仅由其个人承担偿还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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