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人不还能起诉配偶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妻关系处于持续状态期间,若其中一方以个人身份为由所负债项,倘若此款涉及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则此类债务将被视为夫妻共同承担之责任。
然而,若此笔债务超越了家庭日常生活之需,则在原则上,该债务不应归类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在特殊情况下,例如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实际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表达,则该债务仍可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当借款者未能如期偿还债务时,债权人能否对其配偶提起诉讼,关键在于该笔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若债务确实是为了满足家庭日常生活需求,或者债权人能够证明债务实际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表达,那么债权人有权向配偶提出共同偿还债务的请求。 反之,若债务并非家庭日常生活所需,且债权人无法证明上述情况,那么债权人可能无法直接对配偶提起诉讼。 因此,能否对配偶提起诉讼,主要取决于债务的性质与用途,以及债权人能否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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