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和别人借钱不还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后的夫/妻生活中,如有一方以其个人名义从事资金借贷行为,同时此项债务被用作家庭共同生活所需或共同生产经营之处,亦或是基于夫妇二人彼此间的共识所致,那么此类性质的债务通常应纳入夫妻共同责任之列。
为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他们有权寻求夫妇双方共同偿付这部分债务。 然而,倘若债权人未能充分证明这笔欠款是由夫妇二人共同承担的,而只是在婚姻展现期间内出现,同时借款方的另一半在后来对这笔相应的债务进行了认可,那么这段时期内造成的债务同样有可能被视为夫妻共同承担的债务。 在这种状况下,假如借款方拒绝偿还相关款项,债权人便可向人民法院申诉,请求官方裁决并促使借款方及其婚姻伴侣共同偿清该债务。 进入诉讼程序后,法院将会依据具体情况,对债务性质进行严谨的认定,最终依照判定结果做出最后判决。 如遭遇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承担范围的情形,债权人仅能要求借款方单独承担债务,而无权要求其同伴共同参与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