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不还怎么起诉他老婆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在结婚关系持续期间内,作为债务人的男方以其个人名义负担的负债系为了满足家庭日常生活所需,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之规,此类负债便视为夫妻共有的债务,债权人有权向债务人的配偶提出诉求,要求二人共同承担还款义务。
然而,若债务人负担的负债超越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范畴,债权人需证明此项负债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而产生,方能将其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在提起诉讼之时,债权人应做好充分准备,包括收集与债务产生有关的合同、转账记录以及债务用途的证明等资料,以便证明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或是得到债务人配偶的共同认可和同意。 倘若债权人能够提供充足的证据支持,法院或许会裁定债务人的配偶共同承担偿还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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