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不还能起诉配偶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内,夫妇其中一方若以个人身份作出的债务承担,假设此债务与家庭日常生活之必需紧密相关,则该债务可视为夫妇共同承担的债务。
反之,若该债务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则原则上并不属于夫妇共同承担的债务范畴,除非债权方有能力证明此债务确实被应用于夫妇共同生活、共同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或基于夫妇双方共同的明确意思表示。 若贷款人所贷款项被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所需,那么该债务很可能会被判定为夫妇共同承担的债务,债权人有权向贷款人的配偶提出诉讼请求,要求其偿还债务。 然而,若贷款人所贷款项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除非债权方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该债务确实被用于夫妇共同生活、共同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或基于夫妇双方共同的明确意思表示,否则该债务可能并未被判定为夫妇共同承担的债务,债权人可能无法向贷款人的配偶提出诉讼请求,要求其偿还债务。 因此,能否对配偶提起诉讼要求其偿还债务,主要取决于借款的实际用途以及债权方是否能够提供充足的证据来证明该债务属于夫妇共同承担的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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