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公借钱不还可以起诉妻子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涉及到夫妻间的共同债务时,这类债务通常包含由夫妻双方共同签署或得到一方在事后的确认同意的债务,以及另一种情况是,一方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限内为了满足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负担的债务。
假如丈夫在婚姻关系中为了满足家庭日常生活需求而出借了款项,则这部分债务极有可能被判定为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妻子也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还款义务。 然而,若丈夫在婚姻关系中借款的金额超过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那么这部分债务原则上将不被视为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 除非债权人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这笔债务实际上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否则妻子并不需要承担还款责任。 因此,能否对妻子提起诉讼,主要取决于借款的具体用途和性质。 如果丈夫的借款确实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或者妻子对此事持有共同的意愿,那么就可以对妻子提起诉讼,要求她与丈夫共同偿还债务。 反之,如果借款的用途并非家庭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并且妻子并未表达出共同的意愿,那么原则上来说,不能对妻子提起诉讼,要求她承担还款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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