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贷一分没出离婚怎么判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明文规定,于离婚之际,夫妇共同债务需由双方共同负担偿还责任。
若共同财产无法完全清偿或财产已各自归属,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债务清偿事宜; 若协商无果,则交由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针对您所提出的问题,“车贷一分未出”,这意味着贷款尚未启动偿还程序,故此项债务可能并不属于已经产生的共同债务范畴。 倘若车辆系婚前个人财产购置,且并无确凿证据证明该贷款是为了婚后共同生活所需而产生,那么这笔贷款很可能不会被判定为共同债务。 然而,若车辆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共同财产购置,即便贷款尚未启动偿还程序,这笔贷款仍有可能被视为共同债务。 在司法实践过程中,法院会综合考虑诸多因素,如购车用途、资金来源、贷款合同条款及双方当事人的陈述与证据等,以确定如何妥善处理此类情形。 若法院判定该笔贷款属于共同债务,那么在离婚之时,双方均须共同承担偿还责任。 反之,若法院判定该笔贷款并非共同债务,那么在共同财产分割阶段,这笔贷款便可能不会被列入考量范围之内。 鉴于具体情况可能存在较大差异,最终的裁判结果将取决于法院对案件事实的详细审查与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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