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贷款的夫妻能否办理离婚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已婚夫妇在面临债务问题时仍然有权选择结束婚姻关系。
据目前国内相关法律法规而言,离婚的途径大致分为两种,即当事人协议前往当地民政部门办理手续,或者通过向当地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争取解除婚姻关系。 若选择寻求司法途径,法院在裁决过程中会着重考虑夫妻之间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成为判定离婚与否的重要依据,这与二人身上背负的债务贷款并无直接关联性。 在未对财产进行合理分配的情况下宣布离婚,那么对于尚仍未分期偿还完毕的贷款,应当由当事双方进行深入磋商之后加以解决。 在协商过程中,如存在分歧甚至争端,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予以裁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七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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