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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时,债务该如何分担
分类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以下条款值得注意:
首先,若夫妻双方合意表达或有一方用于家庭日常生计所需负担之债务,当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需共同承担责任;
其次,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若一方所负债务超过家庭日常生活所需,除非债权人能提供证据证明该债务确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否则此种情形下的债务,法院并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再次,由夫妻双方共同签署或者其中一方在事后来进行追认的债务,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另外,如果夫妻中的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负担的债务,除非债权人为证实该债务确属夫妻共同债务向法庭提出请求,否则法院将拒绝支持该请求,但如债权人能证明此类债务实际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则例外;
最后,若在离婚时,双方当事人都承认某项债务存在且意见基本达成一致,即有人愿意承担,那么这就意味着他已经自愿放弃了部分自身权益,因此在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前提下,法院便可判令由其独自承担该项债务。
相反,假如双方当事人都未提及该类债务或者双方都认为其实无债务,那么这类情况便可以按无共同债务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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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3 6:2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