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夫妻一方签字的借条,是否算共同债务
分类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实践中,夫妻任一方签署之借款凭证未必构成夫妻双方必须承担的共同债务。
若借款凭证所涉债务具备以下特定背景和特征,它才可能被判定为夫妻共同责任所要负担的债务:
首先,此种债务是用于支持家庭整体生存与发展而支出的费用;
其次,债权人在任何情形下均不能证明,其中一方签署的借款是为了一方自身进行商业运营行为所产生的,即便此项运营收入被用于维护家庭生活费用或者与配偶共享所得。
然而,倘若婚姻关系中的另一方能够充分举证表明借款并未实际应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用途,甚至这种债务状况已经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范围,那么这笔债务应被视为独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8 9:4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