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债权人如何追讨债务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在债务问题上,夫妻两人在事前达成过共同举债的协议共识,或者一方在借债后得到了另一半的事后追认批准;
再者,倘若债权人能够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该笔债务被用之于夫妻的共同生活,或是为了共同投入生计而产生的运转、致力于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抑或是源自相伴的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思表示……那么这位债权人便有权向这对夫妻中的任何一方进行债权追索。 即便在婚姻关系终止之后,此项权力依然生效。 然而,如若并不具备以上所述情况,债权人便只能对借款方追究贷款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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