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离婚,夫妻共同债务应如何偿还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未解除婚约状态下,夫妻之间产生了共同的债务,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应由双方的共同财产进行清偿。
具体来说,凡是存在夫妻两人共同签字署名或者其中一方事后予以确认等符合共同意愿之表示的债务,以及夫妻中的一方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承担,而且性质上属于家庭日常生活必须开支的债务,都应该被认定为是属于夫妇双方的共同债务。 然而,如果夫妻中有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承担的债务,其金额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范围,那么这种情况下的债务不能直接被认定为是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如果债权人能够举证证实该笔债务确实被投入到了夫妻共同的生活支出、共同的生产经营活动中,或者根据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思表示而产生的,则可以不受限制地被视为是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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