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老公隐瞒外债,离婚后还需共同承担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妇离婚过程中,若有一方故意隐瞒了外部欠款情况,那么在此种情况下,作为另一方,您并不需要对其负责,但是请务必保证您已经掌握了切实的证据来说明这笔欠款与您毫不相干。
当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妇某一方向他人借款时,以个人名义签署的借款协议,他们可以据此要求双方共同偿还此债务。 然而,如果夫妇两方能提供书面证据来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明确约定该款项为个人债务,或者夫妻二人能够举证证实该笔资金系用于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所需的话,则该债务非属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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