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丈夫欠债妻子有义务偿还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涉及到夫妻间债务问题时,其伴侣是否有责任承担还款义务,首要任务是对相关债务的属性进行清晰界定,也就是要明确这笔款项是被视为夫妇共有的债务,抑或是丈夫个人名下的偿付责任。
若这笔借款主要用于支持夫妻同住在一起的日常生活所需,且女方对此事知晓;或者虽然借款并未用于两人的共同生活开支上,但是经由女方确认后,亦可将此定性为夫妇共享的负债。 在这种情况下,女方就有义务与男方一起偿贷相应金额。 反之,如果这笔借款仅仅是出自于男方单独的需要,是用作他自己的消费或商业活动,但未经女方的任何形式的认可,那么这笔债务就应该被视作男方的个人负债,女方没有义务为之承担相应的还债责任。 依据我国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0八十九章条款,当夫妻面临离婚时,对于共同产生的债务必须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当共有财产无法全额清偿债务,或是双方各享有的财产各自摆放,偿债责任难以分担时,可以由夫妇双方协定如何摊派这笔债务,以达成共识;若是协商不能顺利进行,则须交由当地法律机构进行判定和处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