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多少才叫超出家庭日常债务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此类问题并无具体且统一的金额约束范围。
通常而言,所谓“家庭日常生活所需”乃是指一个家庭在日常运营中所需要的常规性消费开支,涵盖了诸如衣物、食品、日用百货以及子女教育等方面的费用。 而对于超出上述范畴的部分或高额消费,我们可以将其视为超出了正常的债务范畴。 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若夫妻中的任意一方以个人名义承担的债务超过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那么债权人以该债务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责任为由提出诉讼请求时,人民法院将不会予以支持。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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