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给别人贷款的10万离婚了怎么判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实践中,可以成功追讨的可能性是有的。由于夫妻间的贷款行为同样具备合法性和有效性,但考虑到这种借贷关系中的独特性质,故需要针对以下两种不同情形进行详细分析。
首先,关于婚姻存续期间内发生的借款事宜,若双方已经达成相关的婚姻财产协议并对此有所规定,那么对于原告方来说,他们只需提供有说服力的证据用以表明双方存在明确的借款共识,同时也确实实际地支付出相应款项便可。 然而,若是双方未能达成任何的婚姻财产协议就产生的婚内借款,则原告除了须证实双方确实存在借款共识外,还需进一步证实实际汇入的资金并非夫妻共有的财产,并且这笔款项最终没有被用于夫妻共同的生活开销或是企业运营等方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