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一方向另一方借款需要还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妇间一方所背负之债务无需由另一方承担,仅有当该笔债务被视为配偶双方的共同债务时,才有必要由两位伴侣携手共擔。
在此情况下,共同债务应经由夫妇联名签署或其中一人在事后予以追认,以表达双方对该事项的共同意愿;或是在此过程中,其中一方所负担的债务,若其用途涉及于夫妇日后生活所需及家庭正常运转,也应当属于夫妇共同债务范畴。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