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债务是如何认定的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最常见的,也是最容易被法院认可的共同债务有:
1、一方在婚后借款用于购买共同所有的房屋的; 2、一方在婚前,双方或单方借款买房,如果最后房屋是按共同财产处理的,那法院会根据公平原则,即便另一方不认可婚前的借款,法院也会认定婚前一方借款是共同债务; 3、一方不尽家庭义务,一直不向家里交钱,另一方为了子女教育或生活开支发生的借款; 4、或者为了还共同房贷借的款,也是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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