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对方重婚开庭后法院中止审理的情形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同居 |
解答 |
一、起诉对方重婚开庭后法院中止审理的情形有哪些? (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 (二)被告人脱逃的; (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 (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 二、起诉对方重婚需准备哪些材料? 1、刑事自诉状。 2、原告身份证复印件,被告身份证复印件, 3、原告有委托代理人的,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应有具体委托授权事项。公民委托的必须由本人签名,委托公民代理的须由法院认可;企业委托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并盖章;委托人涉外、港澳台,其委托书应由相关部门予以公证。 4、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原告的联系地址及电话)、证据目录一式三份(列清单,写明原件或复印件)。 三、起诉对方重婚收集的证据符合哪些要求才能定罪?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四、重婚属于无效婚姻吗? 重婚属于无效婚姻,在我国,无效婚姻包括: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五、重婚案件中辩护律师一般怎么收费? 重婚案件中辩护律师主要根据以下因素收费: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办理法律事务所需律师人数和承办律师的业务能力; (四)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和所在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五)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六)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 (七)办理案件所需的其他必要成本支出。 在我国,有少部分情节轻微的刑事案件是可以作为自诉案件处理的,其中就包括重婚罪,如果重婚案件中的受害人直接向法院起诉,需要提前准备好自诉状身份证明材料,以及对方构成重婚的证据,这是特别重要的,如果证据不够充分,法院会作出无罪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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