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贷款人死亡谁来还款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房屋贷款人不幸死亡时,还款责任的承担情况需要分不同情形来看:
一、有共同借款人或担保人的情况 若贷款时有共同借款人,那么共同借款人需要继续履行还款义务,偿还剩余的贷款。 这是因为在共同借款的约定中,双方共同承担着还款责任,一方去世并不意味着责任的消失。 而对于担保人来说,需按照事先签订的担保合同的具体约定,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也就是说,在贷款人死亡后,担保人有义务代为偿还贷款,以保障银行的权益。 二、遗产继承人的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要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 如果贷款人去世后留有遗产,且其继承人选择继承了这些遗产,那么继承人应当以所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来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其中就包括房屋贷款。 三、遗产不足以清偿贷款时 若遗产的价值不足以清偿全部贷款,超出部分继承人没有法定的偿还义务,不过如果继承人自愿偿还则除外。 在这种情况下,银行可能会通过处置抵押物,也就是房屋,来尽可能地收回部分贷款,以减少自身的损失。 案情回顾: 小朱向银行贷款买房后不幸死亡,留有房屋贷款未还。其有共同借款人小李,还有担保人小胡。小朱留有遗产,继承人小静、小丽对是否以遗产偿还贷款存在争议,且遗产价值可能不足以清偿全部贷款。 案情分析: 1、小李作为共同借款人,依共同借款约定,需继续履行还款义务,偿还剩余贷款,因其与小朱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小朱去世不影响其责任。 2、小胡作为担保人,应按担保合同约定承担担保责任,在小朱死亡后有义务代为偿还贷款,保障银行权益。 3、小静、小丽若继承遗产,应在继承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清偿贷款。若遗产不足清偿,超出部分无法定偿还义务,银行可处置抵押物房屋以减少损失。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