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人失踪可以找家里面的人讨债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债务人失踪后,通常是不能直接让其家属来承担偿债责任的。
因为债务人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理应对自身所负的债务负责。 但倘若家属在法律层面需对债务人的债务承担相应责任,那就另当别论了。 比如家属充当了债务人的担保人,根据担保合同的约定,在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时,担保人就有义务代其偿还债务。 又或者家属继承了债务人的遗产,且所继承的遗产价值足够用来清偿债务,那么家属就应当用这些遗产来偿还债务。 在债务人失踪这种情形下,债权人有多种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 其一,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宣告债务人失踪。 法院经审查后,会指定合适的财产代管人,由该代管人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管理,这样就能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 其二,债权人也可以选择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 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去查找债务人的财产线索,以便后续能顺利执行判决。 总之,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去让家属承担偿债责任,必须依据具体的实际情况,仔细判断家属是否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案情回顾: 小朱向小李借款10万元后失踪。小朱的家属小胡拒绝还款,小李认为小胡应承担偿债责任。小胡称自己并未充当小朱的担保人,也未继承小朱的遗产,没有义务偿还债务。小李坚持认为小朱失踪,家属就该偿债,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作为独立民事主体,债务应由其自身负责。家属在未做担保、未继承遗产时,无偿债责任。 2、若债权人小李要维护权益,可向法院申请宣告小朱失踪,由法院指定财产代管人管理小朱财产;也可通过诉讼要求小朱履行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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