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担保人怎样不承担责任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作为保证人为规避自身的法律义务时,往往会寻找以下几种合法途径来避免承担相应的责任:
首先是确保所签订的担保合同本身为无效合同,例如在签署过程中存在着欺诈、胁迫等不当行为; 其次,如果债权人未能在担保期限内按照相关法规向保证人提出主张,那么保证人也可以以此为由拒绝承担责任; 最后,如果发现主合同的当事人双方有串通行为,以欺骗方式诱使保证人提供担保,那么保证人同样有权拒绝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