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担保期间未约定怎么办手续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担保合同并未明确约定保证期间,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该期间将被认定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的六个月。
在此期间内,债权人享有向保证人请求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 未约定担保期间的情形下,债权人须依据法律规定明确担保责任的承担期限。 为此,债权人应当于法律规定的时间区间内积极行使权利。 此外,我们强烈建议相关当事人尽早进行协商,对担保期间进行补充约定,以便明确各方的权益与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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