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担保期限到期后追诉三年怎么算利息的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担保期限期满之后进行追索时,关于三年内利息额的计算方法,应依据各方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明确约定而定。
若无任何关于利息的约定,通常情况下须被理解为不存在利息可得。 然而,如果合同的确对利息有所规定,那么便需根据该约定来进行计算。 值得注意的是,若约定的利息数额过高,超出了法律所规定的最高限额,那么对于超出部分,法院很可能会予以驳回,不予认可。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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