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担保人和借款人的起诉书的区别在哪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起诉债权人和借款人或担保人的法律诉讼中,起诉状的编写中存在着如下几点显而易见的差别:
首先,被告方的身份有所不同。 当我们发起针对借款人的法律诉讼时,被告方仅仅限定为借款人自身; 然而,当我们针对担保人提起诉讼时,被告方则转变为了担保人。 其次,在陈述事实和理由的过程中,关注点亦有所不同。 当我们针对借款人提出诉讼请求时,主要关注的焦点在于借款的具体事项以及借款人未能按时归还贷款的情况; 然而,当我们针对担保人提出诉讼请求时,主要关注的焦点则在于阐明担保的性质、担保的范围以及担保人未能履行担保责任的相关事宜。 最后,诉讼请求的内容也会因被告方的不同而产生相应的变化。 当我们针对借款人提出诉讼请求时,通常是要求其偿还借款本金以及利息等相关费用; 然而,当我们针对担保人提出诉讼请求时,主要的诉求是要求担保人承担起应有的担保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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