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担保未约定担保期间怎么算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若担保期间未经明确约定,若是一般保证方式,则保证期间自主债务清偿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为期六个月;
若系连带责任保证形式,债权人事先享有自主债务清偿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权利。 若未能在此保证期间内主张相关权益,则保证人将无需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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