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不还可以申请保全被告人的房产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遇到债务人欠债却不肯归还之情形,经审查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定程序申请查封、冻结被执行人之房产。
此举有助于确保债权人之债权在案件审判及执行过程得到充分保障和顺利实现。 然而,提出保全申请需具备特定前提条件,如债权人必须提交相应担保并有充足证据证实,若不及早采取保全措施将导致其合法权益遭受无法挽回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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