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人破产,担保人是否申报债权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担保人为债务人提供了抵押或保证的情形下,若该债务人身处破产境地,那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担保人拥有权利向法庭申报自身的债权。
在完成了担保义务并支付相应款项之后,担保人将有权向债务人行使追索权,以此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然而,如果担保人在债务人破产期间未能按时进行债权申报,那便需要等到破完产程序结束之后才能再次启动追偿流程。 此时,担保人所能主张的债权范围将仅限于他们实际履行担保义务的范围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一条
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 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是,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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