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房产过户需要把贷款还清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而言,如若房产尚且拖欠着贷款债务尚未偿还完毕,那么在离婚的过程中处理房产的转让事宜上便可能遭遇相当大的困难。
此乃由于在贷款未被终结之前,这类房地产通常被设定为抵押品而展露在银行手中。 然则在某些特殊状况下,已婚夫妇可尝试通过与货款银行进行磋商,以期改变贷款人的身份或提前偿付所有的贷款而得以成功实现房地产的转让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