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约定担保期限的诉讼时效为几年内怎么算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未对保证期限进行明确约定,则该保证期间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共计六个月。
在此六个月之内,若债权人并未向保证人提出承担保证责任之请求,则保证人可据此免除其保证责任。 然而,若在六个月之后,债权人选择提起诉讼,则诉讼时效将延长至三年。 此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晓或应当知晓自身权益受损及义务人之日起开始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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